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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造石材适用于室内地、墙面及细部装饰装修
1.室内装饰装修人造石材工程设计,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、使用功能、建筑美学、所处环境及人造石材本身的理化性能,在经济、技术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,进行装饰艺术效果设计、细部节点构造设计、钢龙骨设计和材料选择。
2.墙柱面人造石材粘贴高度不宜大于3m,当高度大于3m时应采用干挂方式。
3.点挂石材的金属连接件必需固定在主体结构上。4.巧悬吊石材必需干挂,悬吊板材的宽度不应大于mm
4.应明确表达机电各系统末端装置位置的综合定位,当需要在石材表面开设预留孔洞时,其形状、尺寸和位置应在图中注明
5.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5-1.应设置纵向和横向伸缩缝,其间距不大于6m,缝宽宜不小于5mm;
5-2.石材与顶面、墙面、地面应设置不小于3mm的伸缩缝,
5-3.石材板块间拼缝宽度应不小于2mm;
5-4.寒冷地区出人口3m一5m范围内板间拼缝宽度应不小于3mm;
5-5.粘贴施工时,伸缩缝应从找平层断开,缝隙间可嵌人采用U型PVC条并用柔性材料嵌缝;
5-6.面层需打磨的石材缝隙应采用反应型树脂填缝剂填缝
5-7.石材与挂件间的粘结应采用环氧胶粘剂,人造石材的修补、临时固定及无结构强度要求的粘结可用云石胶等非结构承载粘结剂。
6..粘贴
6-1.人造石材粘贴的基层承受荷载,最大变形不得大于石材跨度的1/。
6-2.人造石材粘贴应采用专用胶粘剂和填缝剂;各构造层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;粘贴方案的选择应符合表的规定。
表人造石材粘贴方案
6-3.台面板、窗台板应符合下列要求:1板材长度超过2·2m时宜分段。
6-4.板材靠墙的两端应留缝3mm、5mm,当窗台尺寸超过2m时,靠墙两端留缝应不小于5mm。
6-5.粘贴板材应使用胶粘剂粘结;不得使用水泥或水泥基胶粘剂粘结。
7.干挂
7-1.人造石材干挂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、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、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CYB和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》JGJ的规定。
7-2.立柱应符合下列要求:立柱最小壁厚不应小于3mm,
7-3.安装挂件处的板材厚度不得小于25mm,板块厚度小于25mm时可采用粘贴背条的方式增加厚度,背条应在工厂粘贴。
7-4.人造石材挂装可采用短槽式、背槽式和背栓式,挂件宽度不应小于40mm,铝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mm,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mm。挂件中心距不应大于mm,边缘挂点到板边缘的距离,应mm且小于巧Omm,背栓直径不应小于6mm,孔深不应大于2/3板厚,但不应小于7mm。
7-5.挂件安装槽的长度应不大于mm且不小于60mm,槽的宽度应为7mm至12mm,短槽的深度应不小于20mm,背槽的深度应不大于2/3板厚,且不小于10mm